2026年3月30日清晨,濮阳市第三中学全体师生齐聚广场,举行了一场以“法治护航青春,防范校园风险”为主题的升旗仪式。本次仪式特别邀请建设路派出所鲁康昊警官担任法治讲师,围绕校园欺凌与未成年人盗窃两大热点问题,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干货满满的法治教育课。




“校园欺凌绝非小事,它早已被纳入法律的监管范畴。”鲁警官开篇便掷地有声,结合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指出殴打辱骂、恶意侮辱、孤立排挤、恐吓威胁、散播隐私、拍摄传播霸凌视频等行为,都属于明令禁止的校园欺凌行为,实施者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他通过真实案例剖析,让同学们直观认识到校园欺凌对受害者身心造成的严重伤害,以及施暴者将面临的法律后果,提醒大家要坚决抵制欺凌行为,遇到霸凌时及时向老师、家长或警方求助。
针对未成年人盗窃问题,鲁警官同样结合法律条文,讲解了此类行为的界定标准与处罚措施。他强调,“勿以恶小而为之”,哪怕是窃取同学的文具、零花钱等看似微小的行为,也可能触碰法律红线,不仅会影响个人的学业与前途,还会对家庭造成伤害。他呼吁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鲁警官的讲解深入浅出,既有法律条文的严谨解读,又有鲜活案例的警示,让同学们深受触动。
随后,校长蒋永利发表重要讲话。他首先对鲁警官的到来表示感谢,肯定了此次法治教育的重要意义。蒋校长指出,法治是青春成长的“保护伞”,希望同学们能将今天学到的法律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仅要做守法的践行者,更要做法治的宣传者。他要求全体师生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让每一位同学都能在阳光下健康成长。

升旗仪式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这次法治教育,对校园欺凌和未成年人盗窃的法律后果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今后会更加注重自身行为规范,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身边的人。此次活动也为学校后续的法治教育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助力平安校园建设再上新台阶。
图文:李震宇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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