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濮阳市第三中学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庭张进昌法官于6月18日走进校园,以“濮法润苗,护未成长”为主题,为全校师生带来一堂生动深刻的法治教育课。刘建濮副校长在电教厅主会场主持,其他学生在各自班级的分会场收听收看。

活动中,张法官结合近年来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了校园欺凌、网络诈骗、聚众斗殴等青少年易发高发犯罪类型。通过真实案例,法官向学生揭示了违法犯罪对个人、家庭及社会的危害:“本以为只是帮助人考试的代替考试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运输毒品案”“聚众斗殴抢劫盗窃案”“高空抛物案”“一名16岁学生因长期欺凌同学被判承担刑事责任”“一名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为充值盗窃财物最终获刑”……这些活生生的案例让在场学生深受触动。

张法官特别强调,许多未成年人犯罪,源于法律意识淡薄和不良行为习惯的积累。“从旷课逃学、打架斗殴到最终走上犯罪道路,往往只有一步之遥。”他提醒学生要警惕“不良行为—违法行为—犯罪行为”的演变链条,树立“勿以恶小而为之”的法治观念。
针对当前未成年人犯罪新特点,张法官重点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的核心条款,并围绕三个热点问题展开互动:
1.校园欺凌如何界定与应对?
张法官指出,起侮辱性绰号、恶意孤立、网络诽谤等均属欺凌行为,受害者应及时向家长、学校或司法机关求助,切勿以暴制暴。
2.网络世界如何守好法律边界?
通过“转发不实信息被追责”“帮助他人解封诈骗账号构成共犯”等案例,警示学生警惕网络陷阱,避免成为犯罪“工具人”。
3.青春期冲动如何理性化解?
张法官传授“情绪管理三步法”:冷静10秒钟、换位思考、寻求师长帮助,引导学生用合法途径解决矛盾。

最后,张法官呼吁构建“家庭—学校—司法”协同防护网:学校要加强法治课程建设,定期开展心理辅导;教师需关注学生异常行为,及时干预不良苗头;学生自身要培养规则意识,结交益友,远离不良诱惑。活动现场,法院还向学校赠送了《未成年人法律知识手册》及普法动漫光盘,便于后续持续开展教育。




“原来法律离我们这么近!”一名参与活动的学生感慨道。濮阳市第三中学刘建濮副校长表示,此次宣讲填补了学生在法律认知上的空白,未来将加强与法院的合作,将法治教育纳入德育常态化工作。
少年强则国强,法治兴则国兴。此次法治宣讲不仅是一堂法律知识课,更是一剂青春的“预防针”。在法治的护航下,愿每一位少年都能在阳光下茁壮成长,让青春与法同行,梦想与责任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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